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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氣浮機】污水處理領(lǐng)域常見(jiàn)的標準匯總(污水廠(chǎng)污水標準、污泥標準,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下水道排放標準,地表水環(huán)境標準)

序號(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18918—2002
城鎮污水處理廠(chǎng)污染物排放標準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2002—12—24發(fā)布   2003—07—01實(shí)施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chǎng)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標準適用于城鎮污水處理廠(chǎng)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區和工業(yè)企業(yè)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準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標準中的條文通過(guò)本標準的引用即成為本標準的條文,與本標準同效。
GB3838 地表水環(huán)境質(zhì)量標準
GB3097 海水水質(zhì)標準
GB3095 環(huán)境空氣質(zhì)量標準
GB4284 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準
GB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12348 工業(yè)企業(yè)廠(chǎng)界噪聲標準
GB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HJ/T55   大氣污染物無(wú)組織排放監測技術(shù)導則
當上述標準被修訂時(shí),應使用最新版本。
3術(shù)語(yǔ)和定義
3.1 城鎮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
指城鎮居民生活污水,機關(guān)、學(xué)校、醫院、商業(yè)服務(wù)機構及各種公共設施排水,以及允許排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工業(yè)廢水和初期雨水等。
3.2 城鎮污水處理廠(chǎng)(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指對進(jìn)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進(jìn)行凈化處理的污水處理廠(chǎng)。
3.3 一級強化處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
在常規一級處理(重力沉降)基礎上,增加化學(xué)混凝處理、機械過(guò)濾或不完全生物處理等,以提高一級處理效果的處理工藝。
4技術(shù)內容
4.1 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4.1.1 控制項目及分類(lèi)
4.1.1.1 根據污染物的來(lái)源及性質(zhì),將污染物控制項目分為基本控制項目和選擇控制項目?jì)深?lèi)。基本控制項目主要包括影響水環(huán)境和城鎮污水處理廠(chǎng)一般處理工藝可以去除的常規污染物,以及部分一類(lèi)污染物,共19項。選擇控制項目包括對環(huán)境有較長(cháng)期影響或毒性較大的污染物,共計43項。
4.1.1.2 基本控制項目必須執行。選擇控制項目,由地方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mén)根據污水處理廠(chǎng)接納的工業(yè)污染物的類(lèi)別和水環(huán)境質(zhì)量要求選擇控制。
4.1.2 標準分級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chǎng)排入地表水域環(huán)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chǎng)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準值分為一級標準、二級標準、三級標準。一級標準分為A標準和B標準。部分一類(lèi)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4.1.2.1 一級標準的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chǎng)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chǎng)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guān)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shí),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準。
4.1.2.2 城鎮污水處理廠(chǎng)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
類(lèi)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3097海水二類(lèi)功能水域和湖、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shí),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準。
4.1.2.3 城鎮污水處理廠(chǎng)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
類(lèi)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類(lèi)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準。
4.1.2.4 非重點(diǎn)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chǎng),根據當地經(jīng)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shí),執行三級標準。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準。
4.1.3 標準值
4.1.3.1 城鎮污水處理廠(chǎng)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項目,執行表1和表2的規定。
4.1.3.2 選擇控制項目按表3的規定執行。
4.1.4 取樣與監測
4.1.4.1 水質(zhì)取樣在污水處理廠(chǎng)處理工藝末端排放口。在排放口應設污水水量自動(dòng)計量裝置、自動(dòng)比例采樣裝置,PH、水溫、COD等主要水質(zhì)指標應安裝在線(xiàn)監測裝置。
4.1.4.2 取樣頻率為至少每?jì)尚r(shí)一次,取24h混合樣,以日均值計。
4.1.4.3監測分析方法按表4或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認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執行。
4.2 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4.2.1 標準分級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chǎng)所在地區的大氣環(huán)境質(zhì)量要求和大氣污染物治理技術(shù)和設施條件,將標準分為三級。
4.2.1.1 位于GB3095一類(lèi)區的所有(包括現有和新建、改建、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chǎng),自本標準實(shí)施之日起,執行一級標準。

表1 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注:下列情況下按去除率指標執行:當進(jìn)水COD大于350mg/L時(shí),去除率應大于60%BOD大于160mg/L時(shí),去除率應大于50%括號外數值為水溫>12時(shí)的控制指標,括號內數值為水溫≤12時(shí)的控制指標。

4.2.1.2 位于GB3095二類(lèi)區和三類(lèi)區的城鎮污水處理廠(chǎng),分別執行二級標準和三級標準。其中2003630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chǎng),實(shí)施標準的時(shí)間為200611日;200371日起新建(包括改、擴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chǎng),自本標準實(shí)施之日起開(kāi)始執行。
4.2.1.3 新建(包括改、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chǎng)周?chē)鷳ㄔO綠化帶,并設有一定的防護距離,防護距離的大小由環(huán)境影響評價(jià)確定。
4.2.2 標準值
城鎮污水處理廠(chǎng)廢氣的排放標準值按表5的規定執行。
4.2.3 取樣與監測
4.2.3.1 氨、硫化氫、臭氣濃度監測點(diǎn)設于城鎮污水處理廠(chǎng)廠(chǎng)界或防護帶邊緣的濃度最高點(diǎn);甲烷監測點(diǎn)設于區內濃度最高點(diǎn)。
4.2.3.2 監測點(diǎn)的布置方法與采樣方法按GB16297中附錄CHJ/T55的有關(guān)規定執行。
4.2.3.3 采樣頻率,每?jì)尚r(shí)采樣一次,共采集4次,取其最大測定值。
4.2.3.4 監測分析方法按表6執行。
4.3 污泥控制標準
4.3.1 城鎮污水處理廠(chǎng)的污泥應進(jìn)行穩定化處理,穩定化處理后應達到表7的規定。

 序號(2)


CJ3082-1999

    本標準是對CJ 18—1986《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zhì)標準》的修訂

    本標準從實(shí)施之日起,代替CJ 18—1986。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種有害物質(zhì)的最高允許濃度。
    本標準適用于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戶(hù)。

二、引用標準

三、定義

3.1 污水:受一定污染的來(lái)自生活和生產(chǎn)的排出水。
  3.2 城市下水道:指輸送污水的管道和溝道。它包含排污渠道、溝渠等。
  3.3 排水戶(hù):指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單位或個(gè)人。

四、技術(shù)內容

4.1 一般規定
    4.1.1 嚴禁排入腐蝕城市下水道設施的污水。
    4.1.2 嚴禁向城市下水道傾倒垃圾、積雪、糞便、工業(yè)廢渣和排入易于凝集,造成下水道堵塞的物質(zhì)。
    4.1.3 嚴禁向城市下水道排放劇毒物質(zhì)、易燃、易爆物質(zhì)和有害氣體。
    4.1.4 醫療衛生、生物制品、科學(xué)研究、肉類(lèi)加工等含有病原體的污水必須經(jīng)過(guò)嚴格消毒處理,除遵守本標準外,還必須按有關(guān)專(zhuān)業(yè)標準執行。
    4.1.5 放射性污水向城市下水道排放,除遵守本標準外,還必須按GB 8703執行。
    4.1.6 水質(zhì)超過(guò)本標準的污水,按有關(guān)規定和要求進(jìn)行預處理。不得用稀釋法降低其濃度,排入城市下水道。
4.2 水質(zhì)標準
    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污水水質(zhì),其最高允許濃度必須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zhì)標準

序號

項目名稱(chēng)

單位

最高允許濃度


序號

項目名稱(chēng)

單位

最高允許濃度

1

pH

mL/L

6.09.0


19

總鉛

mL/L

1

2

懸浮物

mL/L·15min

150(400)


20

總銅

mL/L

2

3

易沉固體

mL/L

10


21

總鋅

mL/L

5

4

油脂

mL/L

100


22

總鎳

mL/L

1

5

礦物油類(lèi)

mL/L

20


23

總錳

mL/L

2.0(5.0)

6

苯系物

mL/L

2.5


24

總鐵

mL/L

10

7

氰化物

mL/L

0.5


25

總銻

mL/L

1

8

硫化物

mL/L

1


26

六價(jià)鉻

mL/L

0.5

9

揮發(fā)性酚

mL/L

1


27

總鉻

mL/L

1.5

10

溫度

35


28

總硒

mL/L

2

11

生化需氧量(BOD5

mL/L

100(300)


29

總砷

mL/L

0.5

12

化學(xué)需氧量(CODcr

mL/L

150(500)


30

硫酸鹽

mL/L

600

13

溶解性固體

mL/L

2000


31

硝基苯類(lèi)

mL/L

5

14

有機磷

mL/L

0.5


32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

mL/L

10.0(20.0)

15

苯胺

mL/L

5


33

氨氮

mL/L

25.0(35.0)

16

氟化物

mL/L

20


34

磷酸鹽(以P計)

mL/L

1.0(8.0)

17

總汞

mL/L

0.05


35

色度

80

18

總鎘

mL/L

0.1






注:括號內數值適用于有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的城市下水道系統




五、水質(zhì)監測

    5.1 總汞、總鎘、六價(jià)鉻、總砷、總鉛,以車(chē)間或處理設備排水口抽檢濃度為準。其他控制項目,以排水戶(hù)排水口的抽檢濃度為準。
    5.2 所有排水單位的排水口應設有檢測井,以便于采樣,并在井內設置污水水量計量裝置。
    5.3 水質(zhì)數據,以城市排水監測部門(mén)的檢驗數據為準。
    5.4 水質(zhì)檢驗方法見(jiàn)表2。


序號(3)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8978-1996
代替GB8978-88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 主題內容

本標準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規定了69種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yè)最高允許排水量。

1.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現有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huán)境影響評價(jià)、建設項目環(huán)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chǎn)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國家綜合排放標準與國家行業(yè)排放標準不交叉執行的原則,造紙工業(yè)執行《造紙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544-92)》,船舶執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 (GB3552-83)》,船舶工業(yè)執行《船舶工業(yè)污染物排放標準 (GB4286-84)》,海洋石油開(kāi)發(fā)工業(yè)執行《海洋石油開(kāi)發(fā)工業(yè)含油污水排放標準 (GB4914-85)》,紡織染整工業(yè)執行《紡織染整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4287-92)》,肉類(lèi)加工工業(yè)執行《肉類(lèi)加工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3457-92)》,合成氨工業(yè)執行《合成氨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3458-92)》,鋼鐵工業(yè)執行《鋼鐵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3456-92)》,航天推進(jìn)劑使用執行《航天推進(jìn)劑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4374-93)》,兵器工業(yè)執行《兵器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4470.1 14470.3-93 GB4274 4279-84)》,磷肥工業(yè)執行《磷肥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5580-95)》,燒堿、聚氯乙烯工業(yè)執行《燒堿、聚氯乙烯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執行本標準。

1.3 本標準頒布后,新增加國家行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行業(yè),按其適用范圍執行相應的國家水污染物行業(yè)標準,不再執行本標準。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guò)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

GB3097-82海水水質(zhì)標準

GB3838-88地面水環(huán)境質(zhì)量標準

GB8703-88地面水環(huán)境質(zhì)量標準

GB8703-88輻射防護規定

3 定義

3.1 污水:指在生產(chǎn)與生活活動(dòng)中排放的水的總稱(chēng)。

3.2 排水量:指在生產(chǎn)過(guò)程中直接用于工藝生產(chǎn)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間接冷卻水、廠(chǎng)區鍋爐、電站排水。

3.3 一切排污單位:指本標準適用范圍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單位。

3.4 其他排污單位:指在某一控制項目中,除所列行業(yè)外的一切排污單位。

4 技術(shù)內容

4.1 標準分級

4.1.1排入 GB3838Ⅲ類(lèi)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 GB3097中二類(lèi)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準。

4.1.2排入 GB 3838中Ⅳ、Ⅴ類(lèi)水域和排入 GB3097中三類(lèi)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準。

4.1.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chǎng)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準。

4.1.4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chǎng)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4.1.1和4.1.2的規定。

4.1.5GB3838中Ⅰ、Ⅱ類(lèi)水域和Ⅲ類(lèi)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 GB3097中一類(lèi)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shí)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zhì)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zhì)標準。

4.2 標準值

4.2.1本標準將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質(zhì)及控制方式分為二類(lèi)。

4.2.1.1第一類(lèi)污染物,不分行業(yè)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lèi)別,一律在車(chē)間或車(chē)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準要求(采礦行業(yè)的尾礦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chē)間排放口)。

4.2.1.2 第二類(lèi)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準要求。

4.2.2 本標準按年限規定了第一類(lèi)污染物和第二類(lèi)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yè)最高允許排水量,分別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shí)執行表1、表2、表3的規定。

4.2.2.21998年1月1日起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shí)執行表1、表 4、表 5的規定。

4.2.2.3建設(包括改、擴建)單位的建設時(shí)間,以環(huán)境影響評價(jià)報告書(shū)(表)批準日期為準劃分。

4.3 其他規定

4.3.1同一排放口排放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類(lèi)別的污水,且每種污水的排放標準又不同時(shí),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標準按附錄A計算。

4.3.2工業(yè)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負荷量按附錄B計算。

4.3.3污染物最高允許年排放總量按附錄C計算。 4.3.4 對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質(zhì)的污水,除執行本標準外,還須符合GB8703-88《輻射防護規定》。

表1第一類(lèi)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單位: mg/l  

序號

污染物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

總汞

0.05

2

烷基汞

不得檢出

3

總鎘

0.1

4

總鉻

1.5

5

六價(jià)鉻

0.5

6

總砷

0.5

7

總鉛

1.0

8

總鎳

1.0

9

苯并 (a)

0.00003

10

總鈹

0.005

11

總銀

0.5

12

總α放射性

1Bq/L

13

總β放射性

10Bq/L

2 第二類(lèi)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997 12 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 單位: 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準

二級標準

三級標準

1

pH

一切排污單位

6 9

6 9

6 9

2

色度  (稀釋倍數  )

染料工業(yè)

50

180

-



其他排污單位

50

80

-



采礦、選礦、選煤工業(yè)

100

300

-



脈金選礦

100

500

-

3

懸浮物  (SS)

邊遠地區砂金選礦

100

800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chǎng)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70

200

400



甘蔗制糖、苧麻脫膠、濕法纖維板工業(yè)

30

100

6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纖漿粕工業(yè)

30

150

6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chǎng)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30

60

300













                              2 第二類(lèi)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續表( 2 (1997 12 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 單位: 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準

二級標準

三級標準



甜菜制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有機磷農藥工業(yè)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醫藥原料藥、生物制藥、苧麻脫膠、皮革、化纖漿粕工業(yè)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業(yè) (包括石油煉制 )

100

150

500

5

化學(xué)需氧量  (COD)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chǎng)

60

120

-



其他排污單位

100

150

500

6

石油類(lèi)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30

7

動(dòng)植物油

一切排污單位

20

20

100

8

揮發(fā)酚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2.0

9

總氰化合物

電影洗片 (鐵氰化合物 )

0.5

5.0

5.0



其他排污單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2.0

11

氨氮

醫藥原料藥、染料、石油化工工業(yè)

15

50

-



其他排污單位

15

25

-



黃磷工業(yè)

10

20

20

12

氟化物

低氟地區  (水體含氟量  <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單位

10

10

20

13

磷酸鹽  (  P  )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5

苯胺類(lèi)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lèi)

一切排污單位

2.0


表3部分行業(yè)最高允許排水量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序號


行業(yè)類(lèi)別

最高允許排水量或

最低允許水重復利用率



有色金屬系統選礦

水重復利用率 75%


其他礦山工業(yè)采礦、選礦、選煤等

水重復利用率 90%( 選煤 )

1


重選

16.0m3/t( 礦石 )


脈金

浮選

9.0m3/t( 礦石 )


業(yè)

選礦

氰化

8.0m3/t( 礦石 )




碳漿

8.0m3/t( 礦石 )

2

焦化企業(yè) ( 煤氣廠(chǎng) )

1.2m3/t( 焦炭 )

3

有色金屬冶煉及金屬加工

水重復利用率 80%


石油煉制工業(yè)( 不包括直排水煉油廠(chǎng) )

加工深度分類(lèi) :

A. 燃料型煉油

A >500 萬(wàn) t 1.0m3/t( 原油 )

250 500 萬(wàn) t 1.2m3/t( 原油 )

<250 萬(wàn) t 1.5m3/t( 原油 )

4

B. 燃料 + 潤滑油型煉油廠(chǎng) ;

C. 燃料 + 潤滑油型 + 煉油化工型煉油廠(chǎng) ;

(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頁(yè)岸油和石油添加劑

B >500 萬(wàn) t 1.5m3/t( 原油 )

250 500 萬(wàn) t 2.0m3/t( 原油 )

<250 萬(wàn) t 2.0m3/t( 原油 ),


生產(chǎn)基地的煉油廠(chǎng)

C >500 萬(wàn) t 2.0m3/t( 原油 )

250 500 萬(wàn) t 2.5m3/t( 原油 )

<250 萬(wàn) t 2.5m3/t( 原油 )


合成洗

氯化法生產(chǎn)烷基苯

200.0m3/t( 烷基苯 )

5

滌劑工

裂解法生產(chǎn)烷基苯

70.0m3/t( 烷基苯 )


業(yè)

烷基苯生產(chǎn)合成洗滌劑

10.0m3/t( 產(chǎn)品 )

6

合成脂肪酸工業(yè)

200.0m3/t( 產(chǎn)品 )

7

濕法生產(chǎn)纖維板工業(yè)

30.0m3/t( )

8

制糖

某蔗制糖

10.0m3/t( 甘蔗 )


工業(yè)

甜菜制糖

4.0m3/t( 甜菜 )


皮革

豬鹽濕皮

60.0m3/t( 原皮 )

9

工業(yè)

牛干皮

100.0m3/t( 原皮 )



羊干皮

150.0m3/t( 原皮 )








 表3  部分行業(yè)最高允許排水量 

續表( 3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序號

行業(yè)類(lèi)別

最高允許排水量或

最低允許水重復利用率


發(fā)酵

酒精

以玉米為原料

150.0m3/t( 酒精 )


釀造

工業(yè)

以薯類(lèi)為原料

100m3/t( 酒精 )

10

工業(yè)


以糖蜜為原料

80.0m3/t(


味精工業(yè)

600.0m3/t( 味精 )


啤酒工業(yè) ( 排水量不包括麥芽水部分 )

16.0m3/t( 啤酒 )

11

鉻鹽工業(yè)

5.0m3/t( 產(chǎn)品 )

12

硫酸工業(yè) ( 水洗法 )

15.0m3/t( 硫酸 )

13

苧麻脫膠工業(yè)

500m3/t( 原麻 ) 750m3/t( 精干麻 )

14

化纖漿粕

本色 : 150m3/t( 漿 ) 漂白 : 240m3/t(  漿 )

15

粘膠纖維工業(yè)

短纖維 ( 棉型中長(cháng)纖維、毛型中長(cháng)纖維 )

300m3/t( 纖維 )


( 單純纖維 )

長(cháng)纖維

800m3/t( 纖維 )

16






表4  第二類(lèi)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998年1月1日后建設的單位)  單位: 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準

二級標準

三級標準

1

pH

一切排污單位

6 9

6 9

6 9

2

色度 ( 稀釋倍數 )

一切排污單位

50

80



采礦、選礦、選煤工業(yè)

70

300



脈金選礦

70

400

3

懸浮物

邊遠地區砂金選礦

70

800


(SS)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chǎng)

20

30



其他排污單位

70

150

400



甘蔗制糖、苧麻脫膠、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工業(yè)

20

60

6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纖漿粕工業(yè)

20

100

6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chǎng)

20

30



其他排污單位

20

30

300

續表 4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準

二級標準

三級標準



甜菜制糖、合成脂肪酸、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有機磷農藥工業(yè)

100

200

1000

5


化學(xué)需氧量 (COD)

味精、酒精、醫藥原料藥、生物制藥、苧麻脫膠、皮革、化纖漿粕工業(yè)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業(yè) ( 包括石油煉制 )

60

12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chǎng)

60

120

500



其他排污單位

100

150

500

6

石油類(lèi)

一切排污單位

5

10

20

7

動(dòng)植物油

一切排污單位

10

15

100

8

揮發(fā)酚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2.0

9

總氰化合物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1.0

11

氨氮

醫藥原料藥、染料、石油化工工業(yè)

15

50



其它排污單位

15

25



黃磷工業(yè)

10

15

20

12

氟化物

低氟地區 

( 水體含氟量 <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單位

10

10

20

13

磷酸鹽 ( P )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5

苯胺類(lèi)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lèi)

一切排污單位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LAS)

一切排污單位

5.0

10

20

18

總銅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2.0

19

總鋅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20

總錳

合成脂肪酸工業(yè)

2.0

5.0

5.0



其他排污單位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電影洗片

1.0

2.0

3.0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電影洗片

3.0

3.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單位

0.1

0.1

0.3

24

有機磷農藥 ( P )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0.5

0.5

25

樂(lè )果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26

對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續表 4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準

二級標準

三級標準

27

甲基對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28

馬拉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鈉 ( 以五氯酚計 )

一切排污單位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 (AOX)( Cl )

一切排污單位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一切排污單位

0.03

0.06

0.5

33

三氯乙烯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5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6

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7

乙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38

  - 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39

  - 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0

  - 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1

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2

0.4

1.0

42

  - 二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3

  - 二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4

  - 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5.0

45

2 4- 二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5.0

46

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3

0.4

1.0

47

  - 甲酚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48

2,4- 二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6

0.8

1.0

49

2,4,6- 三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6

0.8

1.0

50

鄰苯二甲酸二丁脂

一切排污單位

0.2

0.4

2.0

51

鄰苯二甲酸二辛脂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2.0

52

丙烯腈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53

總硒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54

糞大腸菌群數

醫院 * 、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500 個(gè) /L

1000 個(gè) /L

5000 個(gè) /L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100 個(gè) /L

500 個(gè) /L

1000 個(gè) /L

續表 4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準

二級標準

三級標準



醫院 * 、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0.5**

>3( 接觸時(shí)間   1h)

>2( 接觸時(shí)間   1h)

55

總余氯 ( 采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 )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

>6.5( 接觸時(shí)間

1.5h)

>5( 接觸時(shí)間

1.5h)



合成脂肪酸工業(yè)

20

40

56

總有機碳

苧麻脫膠工業(yè)

20

60


(TOC)

其他排污單位

20

30

     注:其他排污單位:指除在該控制項目中所列行業(yè)以外的一切排污單位。

* 50 個(gè)床位以上的醫院。

** 加氯消毒后須進(jìn)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準。

表5 4 部分行業(yè)最高允許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后建設的單位)  

序號

行業(yè)類(lèi)別

最高允許排水量或最低允許排水重復利用率



有色金屬系統選礦

水重復利用率   "475 4


其他礦山工業(yè)采礦、選礦、選煤等

水重復利用率   "490 4%(選煤)

1


重選

16.0m3/t(  礦石 )


脈金

浮選

9.0m3/t(  礦石 )


業(yè)

選礦

氰化

8.0m3/t(  礦石 )




碳漿

8.0m3/t(  礦石 )

2

焦化企業(yè) ( 煤氣廠(chǎng) )

1.2m3/t(  焦炭 )

3

有色金屬冶煉及金屬加工

水重復利用率 80%


石油煉制工業(yè)(不包括直排水煉油廠(chǎng))

加工深度分類(lèi): 

A 。燃料型煉油廠(chǎng)


A

>500 萬(wàn) t 1.0m3/t( 原油 )

250 500 萬(wàn) t, 1.2m3/t( 原油 )

<250 萬(wàn)  t, 1.5m3/t(  原油 )


4


B 。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廠(chǎng)  

C 。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化工型煉油廠(chǎng)


B

>500 萬(wàn) t 1.5m3/t( 原油 )

250 500 萬(wàn) t, 2.0m3/t( 原油 )

<250 萬(wàn)  t, 2.0m3/t(  原油 )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頁(yè)巖油和石油添加劑生產(chǎn)基地的煉油廠(chǎng))


C

>500 萬(wàn) t 2.0m3/t( 原油 )

250 500 萬(wàn) t, 2.5 m3/t( 原油 )

<250 萬(wàn)  t, 2.5m3/t(  原油 )


合成

氯化法生產(chǎn)烷基苯

200.0 m3/t    (烷基苯)

5

洗滌

裂解法生產(chǎn)烷基苯

70.0 m3/t    (烷基苯)


劑工業(yè)

烷基苯生產(chǎn)合成洗滌劑

10.0 m3/t  (產(chǎn)品)








                                


序號(4)

本標準自2000年1月1日起實(shí)施。GB 3838-88《地面水環(huán)境質(zhì)量標準》和GB 12941-91《景觀(guān)娛樂(lè )用水水質(zhì)標準》同時(shí)廢止。

 
 


地表水環(huán)境質(zhì)量標準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 for surface water

GHZB 1-1999

代替 GB 3838-88

GB 12941-91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 主題內容

本標準按照地表水五類(lèi)使用功能,規定了水質(zhì)項目及標準值、水質(zhì)評價(jià)、水質(zhì)項目的分析方法以及標準的實(shí)施與監督。

1.2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lǐng)域內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域。

2 引用標準

本標準表4和表5所列分析方法標準和規范與本標準同效。當上述標準和規范被修訂時(shí),應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水域功能分類(lèi)

依據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護目標將其劃分為五類(lèi):

Ⅰ 主要適用于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

Ⅱ 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貴魚(yú)類(lèi)保護區、魚(yú)蝦產(chǎn)卵場(chǎng)等;

Ⅲ 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一般魚(yú)類(lèi)保護區及游泳區;

Ⅳ 主要適用于一般工業(yè)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lè )用水區;

Ⅴ 主要適用于農業(yè)用水區及一般景觀(guān)要求水域。

同一水域兼有多類(lèi)別的,依最高類(lèi)別功能劃分。

4 標準值

本標準規定了基本項目和特定項目不同功能水域的標準值。

4.1 滿(mǎn)足地表水各類(lèi)使用功能和生態(tài)環(huán)境質(zhì)量要求的基本項目按表1執行。

4.2 控制湖泊水庫富營(yíng)養化的特定項目按表2執行。控制地表不Ⅰ、Ⅱ、Ⅲ類(lèi)水域有機化學(xué)物質(zhì)的特定項目按表3執行。

5 水質(zhì)評價(jià)

5.1 地表水環(huán)境質(zhì)量評價(jià)應選取單項指標,分項進(jìn)行達標率評價(jià)。

5.2 對于豐、平、枯水期特征明顯的水體,應分水期進(jìn)行達標率評價(jià),所使用數據不應是瞬時(shí)一次監測值和全年平均監測值,每一水期數據不少于兩個(gè)。

5.3 溶解氧、化學(xué)需氧量、揮發(fā)酚、氨氮、氰化物、總汞、砷、鉛、六價(jià)鉻、鎘十項指標豐、平、枯水期水質(zhì)達標率均應達到100%。

5.4 其它各項指標豐、平、枯水期水質(zhì)達標率應達到80%。

表1 地表水環(huán)境質(zhì)量標準基本項目標準值

單位:mg/L

序號分類(lèi)標準值項目ⅠⅡⅢⅣⅤ基本要求所有水體不應有非自然原因導致的下述物質(zhì);a.能形成令人感觀(guān)不快的沉淀物的物質(zhì);b.令人感官不快的漂浮物,諸如碎片、浮渣、油類(lèi)等;c.產(chǎn)生令人不快的色、臭、味或渾濁度的物質(zhì);d.對人類(lèi)、動(dòng)植物有毒、有害或帶來(lái)不良生理反應的物質(zhì);e.易滋生令人不快的水生生物的物質(zhì);1水溫℃人為造成的環(huán)境水溫變化應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溫升≤1周平均最大溫降≤22pH6.5~8.56~93硫酸鹽(以SO4-2計) ≤250以下2502502502504氯化物(以C1-計) ≤250以下2502502502505溶解性鐵 ≤0.3以下0.30.50.51.06總錳 ≤0.1以下0.10.10.51.07總銅 ≤0.01以下1.0(漁0.01)1.0(漁0.01)1.01.08總鋅 ≤0.051.0(漁0.1)1.0(漁0.1)2.02.09硝酸鹽(以N計) ≤10以下102020硝酸鹽(以N計) ≤10亞硝酸鹽(以N計) ≤0.060.10.151.01.011非離子氨 ≤0.020.020.020.20.212凱氏氮 ≤0.50.5(漁0.05)1(漁0.05)2313總磷(以P計) ≤0.020.10.10.20.214高錳酸鹽指數 ≤248101515溶解氧 ≥飽和率90%653216化學(xué)需氧量(CODCr) ≤15以下1520304017生化需氧量(BOD5) ≤3以下3461018氟化物(以F-計)    ≤1.0以下1.01.01.51.519硒(四價(jià)) ≤0.01以下0.010.010.020.0220總 砷 ≤0.050.050.050.10.121總 汞 ≤0.000050.000050.00010.0010.00122總 鎘 ≤0.0010.0050.0050.0050.0123鉻(六價(jià)) ≤0.010.050.050.050.124總 鉛 ≤0.010.050.050.050.125總氰化物 ≤0.0050.05(漁0.005)0.2(漁0.005)0.20.226揮發(fā)酚 ≤0.0020.0020.0020.010.127石油類(lèi) ≤0.050.050.050.51.028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0.2以下0.20.20.30.329糞大腸菌群(個(gè)/L) ≤2001000200050001000030氨 氮 ≤0.50.50.51.01.531硫化物 ≤0.050.10.20.51.0

表2 湖泊水庫特定項目標準值

單位:mg/L

序號分類(lèi)標準值項目ⅠⅡⅢⅣⅤ1總磷(以P計) ≤0.0020.010.0250.060.122總 氮 ≤0.040.150.30.71.23葉綠素a ≤0.0010.0040.010.030.0654透明度(m) ≥1542.51.50.5

表3 地表水Ⅰ、Ⅱ、Ⅲ類(lèi)水域有機化學(xué)物質(zhì)特定項目標準值

單位:mg/L

序號項 目標準值序號項 目標準值1苯并(a)芘2.8×10-621六氯苯0.052甲基汞1.0×10-622多氯聯(lián)苯8.0×10-63三氯化甲烷0.06232,4-二氯苯酚0.0934四氯化碳0.003242,4,6-三氯苯酚0.00125三氯乙烯0.00525五氯酚0.000286四氯乙烯0.00526硝基苯0.0177三溴甲烷0.04272,4-二硝基甲苯0.00038二氯甲烷0.00528酞酸二丁酯0.00391,2-二氯乙烷0.00529丙烯腈0.000058101,1,2-三氯乙烷0.00330聯(lián)苯胺0.0002111,1-二氯乙烯0.00731滴滴涕0.00112氯乙烯0.00232六六六0.00513六氯丁二烯0.000633林 丹0.00001914苯0.00534對硫磷0.00315甲 苯0.135甲基對硫磷0.000516乙 苯0.0136馬拉硫磷0.00517二甲苯0.537樂(lè ) 果0.000118氯 苯0.0338敵敵畏0.0001191,2-二氯苯0.08539敵百蟲(chóng)0.0001201,4-二氯苯0.00540阿特拉津0.003

6 標準的實(shí)施與監督

6.1 本標準由各級人民政府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mén)統一監督實(shí)施。特定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mén)根據當地水環(huán)境質(zhì)量確定,作為基本項目的補充指標。

6.2 各級人民政府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mén)會(huì )同城建、水利、衛生、農業(yè)等有關(guān)部門(mén),根據流域或水系整體規劃,結合水域使用功能要求,提出所轄水域水環(huán)境功能類(lèi)別分方案,劃分功能類(lèi)別,按規定的程序批準后,按相應的標準值管理。

6.3 排污口所在水域劃定的混合區,不得影響?hù)~(yú)類(lèi)回游通道及混合區外水域使用功能。

6.4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國家《地表水環(huán)境質(zhì)量標準》中未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補充標準,并報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備案。

7 水質(zhì)監測

7.1 監測項目的采樣布點(diǎn)及監測頻率應符合國家環(huán)境監測技術(shù)規范的要求。

7.2 本標準基本項目的檢測分析方法按表4執行,特定項目的檢測分析方法按表5執行。

表4 地表水環(huán)境質(zhì)量標準基本項目分析方法

序號基本項目分 析 方 法測定下限mg/L方法來(lái)源1水溫溫度計法GB 13195-912pH玻璃電極法GB 6920-863硫酸鹽重量法10GB 11899-89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主0.4GB 13196-91鉻酸鋇光度法81)4氯化物硝酸銀滴定法10GB 11896-89硝酸汞滴定法2.51)5溶解性鐵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0.03GB 11911-89鄰菲啰啉分光光度法0.031)6總錳高碘酸鉀分光光度法0.02GB 11906-89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0.01GB 11911-89甲醛肟光度法0.011)7總銅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直接法0.05GB 7475-87螯合萃取法0.001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鈉分光光度法0.010GB 7474-872,9-二甲基-1,10-二氮雜菲分光光度法0.06GB 7473-878總鋅雙硫腙分光光度法0.005GB 7472-87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0.05GB 7475-879硝酸鹽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0.02GB 7480-87紫外分光光度法0.081)離子色譜法0.11)10亞硝酸鹽分光光度法0.001GB 7493-8711非離子氨納氏試劑比色法0.05GB 7479-87水楊酸分光光度法0.01GB 7481-8712凱氏氨0.2GB 11891-8913總磷鉬酸銨分光光度法0.01GB 11893-8914高錳酸鹽指數0.5GB 11892-8915溶解氧碘量法0.2GB 7489-89電化學(xué)探頭法GB 11913-8916化學(xué)需氧量重鉻酸鹽法5GB 11914-89庫侖法21)17化學(xué)需氧量(BOD5)稀釋與接種法2GB 7488-8718氟化物氟試劑分光光度法0.05GB 7484-87離子選擇電極法0.051)離子色譜法0.02GB 11902-8919硒(四價(jià))2,3-二氨基萘熒光法0.00025GB 7485-8720總 砷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0.007GB 7468-8721總 汞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0.00005GB 7469-87高錳酸鉀-過(guò)硫酸鉀消解法雙硫腙分光光度法0.002冷原子熒光法0.000051)22總 鎘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0.001GB 7475-87雙硫腙分光光度法0.001GB 7471-8723鉻(六價(jià))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0.004GB 7467-8724總 鉛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直接法0.2GB 7475-87螯合萃取法0.01雙硫腙分光光度法0.0125總氰化物異煙酸-吡唑啉酮比色法0.004GB 7486-87吡啶-巴比妥酸比色法0.00226揮發(fā)酚蒸餾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0.002GB 7490-8727石油類(lèi)紅外分光光度法0.01GB/T 16488-4996非分散紅外光度法0.0228陰離子表面活性劑亞甲藍分光光度法0.05GB 7479-8729糞大腸菌群多管發(fā)酵法、濾膜法1)30氨 氮納氏試劑比色法0.05GB 7479-87水楊酸分光光度法0.01GB 7481-8731硫化物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0.005GB/T16489-1996直接顯色分光光度法0.004GB/T17133-1997

表5 地表水環(huán)境質(zhì)量標準特定項目分析方法

序號特定項目分 析 方 法測定下限mg/L方法來(lái)源1總 磷鉬酸銨分光光度法0.012)2總 氮堿性過(guò)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0.05GB 11894-893葉綠素a分光光度法2)4透明度塞氏圓盤(pán)法0.05cm1)5苯并(a)芘乙酰化濾紙層析熒光分光光度法4×10-6GB 11895-89高效液相色譜法1×10-6GB 13198-916甲基汞氣相色譜法1×10-8GB/T 17132-19977三氯甲烷頂空氣相色譜法0.0003GB/T 17130-19978四氯化碳頂空氣相色譜法0.00005GB/T 17130-19979三氯乙烯頂空氣相色譜法0.0005GB/T 17130-199710四氯乙烯頂空氣相色譜法0.0002GB/T 17130-199711三溴四烷頂空氣相色譜法0.001GB/T 17130-199712二氯甲烷吹除及捕集法3)131,2 –二氯乙烷吹除及捕集法3)141,1,2-三氯乙烷吹除及捕集法3)151,1-二氯乙烯吹除及捕集法3)16氯乙烯吹除及捕集法3)17六氯丁二烯吹除及捕集法3)18苯氣相色譜法0.005GB 11890-89二硫化碳萃取氣相色譜法0.0519甲 苯頂空氣相色譜法0.005GB 11890-89二硫化碳萃取氣相色譜法0.0520乙 苯頂空氣相色譜法0.005GB 11890-89二硫化碳萃取氣相色譜法0.0521二甲苯頂空氣相色譜法0.005GB 11890-89二硫化碳萃取氣相色譜法0.0522氯 苯氣相色譜法待頒布231,2-二氯苯氣相色譜法0.002GB/T 17131-1997241,4-二氯苯氣相色譜法0.005GB/T 17131-199725六氯苯氣相色譜法0.051) 26多氯聯(lián)苯氣相色譜法3)272,4-二氯苯酚氣相色譜法待頒布282,4,6-三氯苯酚氣相色譜法待頒布29五氯酚氣相色譜法0.0004GB 8972-8830硝基苯氣相色譜法0.0002GB 13194-94312,4-二硝基甲苯氣相色譜法0.0003GB 13194-9432酞酸二丁酯氣相、液相色譜法待頒布33丙烯腈氣相色譜法待頒布34聯(lián)苯胺氣相色譜法0.00023)35滴滴涕氣相色譜法0.0002GB 7492-8736六六六氣相色譜法GB 7492-8737林 丹氣相色譜法4×10-6GB 7492-8738對硫磷氣相色譜法0.00054GB 13192-9139甲基參硫磷氣相色譜法0.00042GB 13192-9140馬拉硫磷氣相色譜法0.00064GB 13192-9141樂(lè ) 果氣相色譜法0.00057GB 13192-9142敵敵畏氣相色譜法6.0×10-5GB 13192-9143敵百蟲(chóng)氣相色譜法5.1×10-5GB 13192-9144阿特拉津氣相色譜法3)

注:暫采用下列方法,待國家方法標準發(fā)布后,執行國家標準。

1)《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三版)》中國環(huán)境科學(xué)出版社,1989年。

2)《湖泊富營(yíng)養化調查規范(第二版)》中國環(huán)境科學(xué)出版社,1990年。

3)《水和廢水標準檢驗法(第15版)》中國建筑工業(yè)出版社,1985年。


 


序號(5)

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污水污泥排放標準

CJ 30251993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30717批準   19940101實(shí)施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排放污水污泥的標準值及其檢測、排放與監督。

    本標準適用于全國各地的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地方可根據本標準并結合當地特點(diǎn)制訂地方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污水污泥排放標準。如因特殊情況,需寬于本標準時(shí),應報請標準主管部門(mén)批準。

 

引用標準

    GB 3097 海水水質(zhì)標準

    GB 3838 地面水環(huán)境質(zhì)量標準

    GB 4284 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準

    CJ 18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zhì)標準

    CJ 26 城市污水水質(zhì)檢驗方法標準

    CJJ 31  城鎮污水處理廠(chǎng)附屬建筑和附屬設備設計標準

 污水排放標準

3進(jìn)入城巾污水處理廠(chǎng)的水質(zhì),其值不得超過(guò)CJ 18標準的規定。

3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按處理工藝與處理程度的不同,分為一級處理和二級處理。

3經(jīng)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處理的水質(zhì)排放標準,應符合表1的規定。

 

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污水水質(zhì)排放標準    mgL

序號

處理分級

標準值

項目

一級處理

二級處理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處理效率%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pH

懸浮物

生化需氧量(5d20)

化學(xué)需氧量(重鉻酸鉀法)

色度(稀釋倍數)

油類(lèi)

揮發(fā)酚

氰化物

硫化物

氟化物

苯胺

總汞

總鉛

總鉻

六價(jià)鉻

總鎳

總鎘

總砷

6585

<120

<150

<250

 

不低于40

不低于30

不低于30

6585

<30

<30

<120

<80

<60

<1

<05

<1

<15

<3

<1

<5

<005

<1

<15

<05

<1

<01

<05

   

    1  pH、懸浮物、生化需氧量和化學(xué)需氧量的標準值系指24h定時(shí)均量混合水樣的檢測值;其他項目的標準值為季均值。

    2  當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進(jìn)水懸浮物、生化需氧量或化學(xué)需氧量處于CJ 18中的高濃度范圍,且一級處理后的出水濃度大于表1中一級處理的標準值時(shí),可只按表1中一級處理的處理效率考核。

    3  現有城市二級污水處理廠(chǎng),根據超負荷情況與當地環(huán)保部門(mén)協(xié)商,標準值可適當放寬。

3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處理后的污水應排入GB 3838標準規定的Ⅳ、Ⅴ類(lèi)地面水水域。

 

污泥排放標準

4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污泥應本著(zhù)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保護環(huán)境,造福人民的原則進(jìn)行妥善處理和處置。

4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污泥應因地制宜采取經(jīng)濟合理的方法進(jìn)行穩定處理。

4在廠(chǎng)內經(jīng)穩定處理后的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污泥宜進(jìn)行脫水處理,其含水率宜小于80%。

4處理后的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污泥,用于農業(yè)時(shí),應符合GB 4284標準的規定。用于其他方面時(shí),應符合相應的有關(guān)現行規定。

4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污泥不得任意棄置。禁止向一切地面水體及其沿岸、山谷、洼地、溶洞以及劃定的污泥堆場(chǎng)以外的任何區域排放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污泥。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污泥排海時(shí)應按GB 3097及海洋管理部門(mén)的有關(guān)規定執行。

 

檢測、排放與監督

5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應在總進(jìn)、出口處設置監測井、對進(jìn)、出水水質(zhì)進(jìn)行檢測。檢測方法應按CJ 26的有關(guān)規定執行。

5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應設置計量裝置,以確定處理水量。

5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排放污泥的質(zhì)和量的檢測應按有關(guān)規定執行。

5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化驗室及其化驗設備應按CJJ 31的規定配備。

5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的檢驗人員,必須經(jīng)技術(shù)培訓,并經(jīng)主管部門(mén)考核合格后,承擔檢驗工作。

5處理構筑物或設備等發(fā)生故障,使未經(jīng)處理或處理不合格的污水污泥排放時(shí),應及時(shí)排除故障,做好監測記錄并上報主管部門(mén)。

5當進(jìn)水水質(zhì)超標或水量超負荷時(shí),必須上報主管部門(mén)處理。

5本標準由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的建設、規劃和運行管理等單位執行,城市污水處理廠(chǎng)的主管部門(mén)負責監督和檢查。 

 

    附加說(shuō)明:

    本標準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提出。

    本標準由建設部城鎮水質(zhì)標準技術(shù)歸口單位中國市政工程中南設計院歸口。

    本標準由建設部城市建設研究院、上海市城市排水管理處、天津市排水管理處、中國市政工程西南設計院、西安市市政工程局、長(cháng)沙市排水管理處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楊肇蕃、呂士健、嚴嫣、談志德、歐陽(yáng)超、雷寤初、劉永令、李和平。

    本標準委托建設部城市建設研究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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